青海省勘察设计协会纳新宣传

发表时间:2023-04-18 16:32

青海省勘察设计协会是由青海省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专项设计单位自愿组成的地方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在青海省住房和建设厅勘察设计处的领导组织开展行业工作活动以全面推动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拓宽交流渠道、凝聚行业技术力量为己任,积极协助政府、服务行业、服务会员单位

    一、纳新目的

1.扩大举办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等技术培训的受众面。

2.持续加大开展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力度,不断扩充编辑出版《青海勘察设计》综合性期刊信息资源,丰富行业协会网站内容。

3.协助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对我省勘察设计行业专家库资料实时更新,及时纳贤符合条件、年富力强的专家人才,共聚有识之士为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咨询行业发展提供准确有效的技术服务平台。

4.为编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导则》扩大调研、收集和统计行业信息的受众面,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避免恶意压价,健康引领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会员单位优势

1.咨询服务:享受提供包括行业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新技术和新产品的鉴定、事故认定等咨询服务。

2.会员单位能够及时参与经批准开展的我省勘察设计行业创优评优活动,同时,可经评选认定获得参加全国勘察设计行业创优评优以及其他国家级创优评优推荐资格,促进行业技术发展与进步

3会员单位能够及时了解全省行业检查、信用评价、注册继续再教育、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新规实施宣贯等信息资讯。会员单位可以免费领取协会会刊资料,了解行业前沿信息资讯。

4协会向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提供技术职称提升建议和咨询服务;向会员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学术论文指导和发表服务(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唯一直属权威期刊《建筑》《城乡建设》杂志推荐发表)。

5协会专家库:会员单位注册从业人员可以根据协会专家管理办法中规定条件申请入库,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委托的政府服务工作,以及协会组织开展的行业各类专项课题研究。

6.标准编制:接受会员单位为主编单位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并在批准后指导主编单位完成团体标准编制、审查和发布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

7.学习和交流服务:参加协会举办的各类论坛、会议、培训等活动时,享受优先权。会员单位的资讯经审查批准后享受在协会网站和行业期刊进行刊登。

8.优先享受业务范围内以及由理事会决定的其它服务。

三、纳新条件

1.凡在青海省领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的企业(包括省外进青企业)自愿申请经审查同意均可成为协会会员单位。

2.拥护协会章程,自愿履行会员义务,接受行业管理,遵守行业行规,维护行业自律公约。

四、纳新程序

1.提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在本协会网站、刊物等予以公布

五、联系方式

入会咨询:0971-6362679   刚吾三智

0971-6184741   杨成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