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学习(67)——布置有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房间到底该如何设计?

发表时间:2024-11-14 15:55

前文“《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学习(62)——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室只能使用全新风空调吗?”、“《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学习(66)——非专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室到底要不要考虑防爆问题?”发布后,争议较多。下面是部分留言:

  • 开关柜里的开关怎么防爆?就弄个灯防爆,不免有掩耳盗铃的嫌疑。很多论文都验证了就阀控式铅酸蓄电池那点氢气释放量达到爆炸下限需要极苛刻的条件。如果再做了蓄电池检测措施,实际应用是没有做防爆的必要。规范制定者还有审图的,就怕guan本位思想……

  • 我们现在有业主要求采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蓄电池,完美解决氢气释放这个隐患

  • 我们的ups室专家来就说要防爆,换个防爆灯具好说,关键UPS主机不防爆,室内插座墙上的配电箱都不防爆,单换个防爆灯有啥用?再说说铅酸电池是不是一直在充放电状态,我不太会计算,不知道多少Ah的电池在多大空间的房间里连续充放电能形成爆炸环境,反正没听说过哪里的UPS间因为铅酸电池溢出氢气爆炸过,如果说是用铅酸储能每天都连续充放电还有可能达到爆炸下限,我见识比较少,暂时没见过防爆的UPS主机,如果说理论上,家里的小电驴在室内充电是不是也可能溢出氢气爆炸?不要说不能室内充电,铅酸电池不会自燃,最多是电路的因素,咱们的电瓶充电器几乎不防水。只能室内用,珍爱生命,拒绝锂电池,说到这里我用的手机还是锂电池,吓得我赶紧关机

  • 氢气向上走的,灯具和视频监控防爆其实挺关键

  • 通风良好就不需要设什么报警器,画蛇添足

  • 铅酸蓄电池厂化成车间从来没有考虑过防爆问题,只考虑酸雾通下风而已。   

  • 这个我们单位讨论过,这里要分析氢气的释放浓度会不会达到爆炸界限才行

  • 如果没有通风,总会有达到爆炸浓度的时候,所以通风设施不可少

  • 不一定,不至于能长时间持续释放氢气

  • DL/T5044明确写了不适用于通信直流电源系统的原因在于该规范所描述的直流系统为“直流母线”而不是ups,此情景下的单个电池是没法检测和控制其充电电压的,因此可能存在单个电池过压后较大速率释放氢气的可能(2v电池充电电压2.3v以上),而ups系统由于监测手段较多,对这方面是可以控制的。因此在通规图集24DX002-1中将该条款宣贯的描述做了修改,改为了“本条针对的是专用蓄电池室,且室内蓄电池的泄漏气体可能引起爆炸,否则不需按照防爆场所设计”。

  • 通规实际引用的是GB50172的3.0.7条,该规范编制组基本都是电力系统成员,因此可以认为其主要是对DL/T 5044的一个补充。之前暖通一篇分析中计算了2.25v充电状态下氢气释放量(120平米电池间,电池组共12000ah),持续充电约70000小时才能释放到房间4%……   

图片

今天就简单分析一下,布置有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房间到底该如何设计。

1 防火通规的“含蓄”

前文提到,《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 55037-2022第2.1.7条规定,建筑中有可燃气体、蒸气、粉尘、纤维爆炸危险性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第2.1.9 条规定,建筑中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蒸气的场所或部位,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蒸气在室内积聚的措施;第8.3.3 规定,除住宅建筑的燃气用气部位外,建筑内可能散发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第9.3.1条规定,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气体或蒸气的场所应设置通风换气设施……   

由于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正常运行状态存在溢出氢气的可能性,因此,当房间内布置有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室时,无论是否为专用蓄电池室,根据防火通规的规定,都需采取防止形成爆炸条件的措施,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通风换气设施必不可少。

但是,怎样才算防止形成爆炸条件,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报警值怎么设置,通风换气量要多大等,这些问题防火通规都没给出答案,所以,没法根据防火通规进行防火防爆设计,这是最“含蓄”的规定。

2 电气通用规范的“霸道”

前文提到,《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GB 55024-2022第3.2.5条规定,专用蓄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室内不得装设普通型开关和电源插座。

这条文看似“温柔”,实际上却最“霸道”!

根据条文规定,只要是专用蓄电池室,不管用什么类型蓄电池,不管容量是多少,不管有没有必要防爆,都要采用防爆型灯具,室内不得装设普通型开关和电源插座!但反过来,房间换个名称,加个其他设备,不再是专用蓄电池室,它就放手不管了,感觉还缺少些原则。

图片   

前文提到的专家解读认为“本条针对的是需设置专用蓄电池室的电源装置室,不需设置专用蓄电池室的电源装置室,如未采用上述电池及容量的UPS电源间等,不需按防爆场所设计完全是一厢情愿,这不是对规范条文的解读,而是“篡改”,只有规范组的红头文件才有这权利。

所以,电气通用规范很“霸道”,但似乎还“不讲原则”。

3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的强条还在

综上所述,无论依据防火通规还是电气通规,都无法正确设计布置有蓄电池的房间!目前真正的设计依据仍然是《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设计人员应依据GB 50058-2014的规定划分蓄电池的危险区域。如为爆炸危险区域,则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表5.2.2-1 爆炸性环境内电气设备保护级别的选择

图片

这是强条,以后大概率仍是强条!

4 还有《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

《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可以说是《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升级,目前还未正式发布。这才是爆炸性环境设计的最高标准

由于只是征求意见稿,本文就不细述了,内容和《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类似。   

5 结语

对于布置有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的房间到底该如何设计的问题——

  • 防火通规的作了“含蓄”的规定;

  • 电气通用规范的规定看似“温柔”,实则“霸道”,还缺少些原则;

  • 无论是依据防火通规还是电气通规,都无法正确设计布置有蓄电池的房间!

  • 真正的设计依据是《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还有在发布路上的《爆炸性环境电气工程通用规范》!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