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征集2026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11-25 10:57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西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海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青海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决定开展2026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原则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经济政策,符合标准化工作改革方向,体现我省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发挥标准的基础支撑作用,满足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需要。


征集方向

  重点从以下方面开展征集:


(一)城市更新:响应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高原美丽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城市生态修复、城市功能完善、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标准,既有建筑改造加固技术标准。


(二)节能降碳: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碳”目标、涵盖零碳建筑、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绿色低碳城乡建设改造、建筑节能、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装配式建筑,建筑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核算与监测等标准制定,推动城乡建设方式绿色转型。


(三)“好房子”建设:以安全、舒适、绿色、智慧为目标的住宅项目建设,全链条提升住房设计、建造、维护、服务水平,推进建筑保温、隔热、隔音、防水、无障碍配套、适老化改造等“好房子”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四)智慧化服务:智能建造、智能建筑、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小区信息技术应用、智慧运营等相关技术标准。


(五)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综合管廊、地下管网工程、电气工程、排水防涝设施、供气、供热及城市体检评估指标等标准。


(六)建设管理:房屋建筑质量安全、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抗震防灾减灾、应急避难场所等标准。


(七)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城镇风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等标准。


(八)符合修订项目要求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九)符合法律要求的其他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项目要求

  (一)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行业发展政策。


  (二)属政府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


  (三)凸显青藏高原区域性气候特征,满足地方自然条件和风俗习惯及文化传承等要求,技术具有先进性、特殊性和可操作性,经济合理且具有普遍适用性。


  (四)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不冲突,不存在交叉重复制定情况。


  (五)技术内容成熟,具有相应的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符合标准提升条件。


  (六)不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


  (七)标准制订实施不存在妨碍或限制市场竞争情况。


  (八)对现行标准的修订,原则上应由原主编单位申报,鼓励对同一领域、内容相近的相关标准进行整合修订。


  (九)自筹资金项目应确保完成相关基础调查研究、实验验证等前期工作,并形成标准草案。


  (十)法律法规明确的其它条件。


报送要求

征集项目填写《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附件1),自筹资金项目请填写《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附件2),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参考附件3)。请于2025年12月3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建议表或申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各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青海建设科技大厦907室)。


联系人:温海涛   电话:0971-6145947

电子邮箱:Qhzjkjc@163.com


附件: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项目建议表.docx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申报表.docx
青海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立项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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